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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玖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9-05-3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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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府字〔2019〕9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玖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徐玖华同志任崇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崇仁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恩平同志任崇仁县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崇仁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建和同志任崇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崇仁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
龙 涛同志的崇仁县监察局第一分局局长职务;
甘 静同志(女)的崇仁县监察局第二分局局长职务;
吴少飞同志的崇仁县监察局第二分局副局长职务;
周景寿同志的崇仁县监察局第三分局局长职务;
甘新华同志的崇仁县监察局第三分局副局长职务;
汤金华同志(女)的崇仁县监察局第四分局局长职务;
刘 斌同志的崇仁县监察局第四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活英同志(女)的崇仁县监察局第六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崇仁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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