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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崇仁县环境污染整治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8-09-01 01:26 浏览:

崇府办字〔2018〕51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崇仁县环境污染整治专项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打好我县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攻坚战,全面做好河流、水库、畜禽养殖、工矿企业、建筑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噪声等环境污染整治,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项目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理顺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崇仁县环境污染整治专项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肖  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振辉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傅燕萍  县政府副县长

聂正高  县政府副县长

傅荣毛  县政府副县长

冯振然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成  员:刘军军  县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刘  彬  县环保局局长

熊县祥  县水利局局长

 华永昌  县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

 罗小梁  县城管局局长

 喻建华  县文广新局局长

 蔡晓斌  县发改委主任

 吴升良  县农业局局长

 魏东华  县林业局局长

 廖  英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兴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凯民  县建设局局长

 徐国荣  县卫计委主任

 黎荣昌  县商务局局长

 邹抚斌  县安监局局长

 廖泉征  县委农工部部长

 方宁继  县工信委党委书记

华木林  县市监局局长

欧阳波  县公路局局长

胡  海  县公安局副政委

黄建如  县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水质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采矿业污染治理5个专项办公室。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刘军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光辉同志任副主任,各口文秘人员为成员。

(二)水质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熊县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水利、环保、卫计、农业、林业、国土、商务、农工部等单位各抽调2人为成员。

(三)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罗小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城管、市监、建设、交通、环保、公路、交警、农业、林业、文广新局等单位各抽调2人为成员。

(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设在县畜牧水产局,华永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畜牧、环保、城管等单位各抽调2人为成员。

(五)工业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刘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园区管委会、环保、工信、市监、安监等单位各抽调2人为成员。

(六)采矿业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廖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国土、工信、环保、安监、市监、水利、林业等单位各抽调2人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大气、水、土壤、固废、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综合协调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污染整治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污染整治工作动态和进度,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水质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和水库环境保护及水质污染整治,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和河流、水库水质达标;组织143座小(二)型以上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和水质污染整治工作;依照部门职责职权开展水库养殖执法监管,派员配合其他办公室开展整治工作。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负责餐饮服务业、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娱乐业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整治工作;依照部门职责职权开展道路扬尘、餐饮油烟、建筑工地及社会生活噪声、机动车尾气的执法监管;负责全县范围内秸秆焚烧整治工作,引导秸秆的综合利用,派员配合其他办公室开展整治工作。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拆除工作;负责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整治,督促养殖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达标排放;切实防止限养区畜禽养殖场新建、扩建和可养区养猪场新建行为;依照部门职责职权开展养殖企业执法监管,派员配合其他办公室开展整治工作。

工业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违法违规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工作;组织对“小、散、乱、污”企业的关停取缔工作;负责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装置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依照部门职责职权开展工业企业环境执法监管,派员配合其他办公室开展整治工作。

采矿业污染治理专项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开展采矿业和砖瓦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负责生态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矿山开采和砖瓦窑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的损失评估工作;依照部门职责职权开展采矿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派员配合其他办公室开展整治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选派精干力量作为5个专项办公室成员,积极参与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