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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崇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8-08-31 10:45 浏览:

崇府办字〔2018〕55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崇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崇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崇府发〔2018〕12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崇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肖  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军军  县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陈志敏  县统计局局长

          崔伟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艾  峥  县委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

        周桂梅  县编办副主任

戴传辉  县发改委副主任

万  丞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  柯  县工信委副主任

邹开明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建林  县建设局党组成员

黄和平  县房管局副局长

黄爱娟  县商务局副局长

吴龙元  县税务局副局长

周天云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邱毓秀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黄韶聪  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虞贵兴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

黄光荣  县卫计委副主任

孙  杰  抚州银监分局崇仁监管办副主任

王江波  人民银行崇仁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陈志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