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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崇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8-08-3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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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府办字〔2018〕55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崇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崇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崇府发〔2018〕12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崇仁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肖 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军军 县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陈志敏 县统计局局长
崔伟群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艾 峥 县委政法委维稳办副主任
周桂梅 县编办副主任
戴传辉 县发改委副主任
万 丞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 柯 县工信委副主任
邹开明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建林 县建设局党组成员
黄和平 县房管局副局长
黄爱娟 县商务局副局长
吴龙元 县税务局副局长
周天云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邱毓秀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黄韶聪 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虞贵兴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
黄光荣 县卫计委副主任
孙 杰 抚州银监分局崇仁监管办副主任
王江波 人民银行崇仁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陈志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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