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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通 知

时间:2019-01-02 16:24 浏览:

崇府办发〔2018〕157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江西省发电

 

发电单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等级 特急·明电   赣府厅明〔2018〕178号        赣机发  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8]15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 5月1日放假。

五、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