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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时间:2018-12-30 03:39 浏览:

崇府发〔2018〕28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省府发〔2018〕36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抚府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对应取消行政权力事项7项。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和上级下放情况,决定调整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4项,其中:衔接3项,新增1项。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不得再行使,要制定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组织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对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尽快明确对应的责任清单,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规范办理流程,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江西省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调整本部门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衔接上级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计5项)

2.衔接市政府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2项)

     3.衔接市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3项)

     4.县政府决定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1项)

 

 

                              崇仁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1:

衔接上级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共计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县市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

取消该事项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监管。

2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县交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取消审批后,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完善并公布维修业务标准,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3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县农机局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农业农村部要制定完善农业机械维修相关标准和规范,督促地方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规范维修企业服务,引导维修企业推行承诺服务制,加强行业自律,要求维修企业提供服务明细单,作为消费者追责依据。2.加强修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维修队伍能力和水平。3.加大对农机维修企业的抽查检查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4.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设立分公司备案

县市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取消该事项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公司设立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监管。

5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

县市监局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原工商总局令2014年第63号)

取消该事项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附件2:

衔接市政府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共2项)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类别

设定依据

1

县外贸局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

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11号)第六条:“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二)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依照前款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8月7日国务院批准,外经贸部令1995年第6号发布)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设立合作企业属于下列情形的,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投资限额以内的;(二)自筹资金,并且不需要国家平衡建设、生产条件的;(三)产品出口不需要领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放的出口配额、许可证,或者虽需要领取,但在报送项目建议书前已征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四)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01号)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

2

县教体局

全县性体育竞赛审批登记

行政许可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号),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及协会可自行承办和举办体育赛事,不再在体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登记。

附件3:

衔接市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共3项)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类别

设定依据

备注

1

县农业局

县(区)以下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申请设立审查和竣工验收

其他行政权力—审核

转报

    1.《生猪屠宰管理条列》第三条:“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六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2.《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畜禽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16〕52号)《附件1.江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条件及办理程序》第二条第(五):“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建成竣工后,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设区市人民政府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2

县农业局

除兽用生物制品以外的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检查验收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1.《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2.根据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赣农字〔2010〕47号)文件要求:“设区市兽医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除兽用生物制品以外的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检查验收。”

 

3

县人社局

全县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审批

行政确认

    1.原劳动部《关于严格按规定办理职工退休的通知》(劳险字〔1993〕3号)第二条:“职工退休须经所在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审核后,由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凡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予支付其退休金和其他待遇。”

    2.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第四款:“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3.原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提前退休工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劳社养〔2001〕19号规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提前退休工种管理和退休审批工作。” 

部分下放至县(区)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在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在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

附件4:

衔接市政府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共1项)

 

序号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类别

设定依据

1

县市监局

小餐饮小食杂店(含小作坊)食品经营登记证

行政许可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登记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本条例规定核发,备案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发放登记证、备案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登记证、备案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