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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高铁周边500米内禁飞无人机

时间:2019-08-28 05:39 浏览:

    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李巧报道:9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江西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下简称《高铁规定》)获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近日颁布实施。     ●高铁沿线500米内禁飞无人机

    《高铁规定》提出“轻飘物管控”,高速铁路供电线路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不得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无人机等低空飘浮物体。另外明确,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50米内,禁止野外使用明火。

    同时,为确保高铁运输安全,《高铁规定》要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铁路沿线进行重点保护,健全高速铁路沿线的无线电监测网络,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以及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干扰高速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

    ●高铁“保护区”严禁随意抛掷物品

    《高铁规定》提出,高速铁路要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必须设置高速铁路封闭区域和警示标志;线路两侧应当按照规定,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严禁擅自建造建(构)筑物;擅自铺设、架设各类跨越、穿越高速铁路线路的管线、缆线、渡槽等设施,严禁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严禁排污、倾倒垃圾或者渣土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其中还特别禁止随意抛掷可能影响行车瞭望或者设施设备安全的物品。

    ●铁路信用体系将对违规者“说不”

    据了解,针对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限制行为和禁止行为以及车站和列车内的禁止行为,《高铁规定》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设定了法律责任,为了便于操作,将处罚机关设定为铁路监管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同时明确了处罚的具体情形、处罚的种类和幅度。《高铁规定》提出,推进铁路信用体系建设,将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行为的责任人信息归集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惩戒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被严令禁止的10种危及高速铁路运输安全行为

    擅自进入列车司机室、机械室等工作区域;

    擅自进入设备管理和行车调度等工作场所;

    擅自进入高速铁路线路、车站封闭区域及其他禁止通行区域;

    干扰、妨碍列车与车站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干扰高速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

    攀爬、钻越高速铁路封闭设施;

    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诱发烟雾报警的物品;

    破坏、损毁高速铁路线路、列车、通信信号和电力电缆、牵引供电、防护栅栏、限高防护架等设施和标志;

    传播扰乱高速铁路运输秩序、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不实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