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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重奖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

时间:2019-08-24 02:08 浏览:

  铅山讯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环境权益,近日,铅山县出台了《铅山县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设立100万元奖励基金,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最高奖励5000元。   该《办法》明确了对举报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等12种环境违法行为,经县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情况属实,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或者避免了较大环境污染损害的,分别给予举报人500元、1000元、5000元不等的奖励;同一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合举报的,由牵头人提出举报奖励分配方案,共同分享奖励金额。

  该《办法》还对不属于奖励范围、举报人信息保密、奖金发放程序以及谎报或恶意举报行为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严格规定。

  (张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