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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获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时间:2018-01-1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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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南丰县榜上有名,获此殊荣。 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抚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标准,建立和完善了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应急调查、值班、巡查、预警预报、信息报告、应急会商等十一项工作制度,完善了县、乡、村和村民四级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开展了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达到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要求。 我县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管理,狠抓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南丰县国土资源局 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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