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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召开全县寺观教堂负责人座谈会议

时间:2018-01-10 01:53 浏览:

  12月28日上午,南丰召开全县部分寺观教堂负责人座谈会议,会议学习了国务院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总结了2017年度宗教工作,部署了下一年度的宗教工作。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曾彪主持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曾无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罗树慧,副局长艾小林,县城规划区内所有寺观教堂及各乡镇重点寺观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曾无非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爱国爱教,全县寺观教堂负责人要有大局意识,作信教群众的表率,引导信教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提升文化素质,不断充电,带领信教群众自觉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特别是规范财务管理。要主动参与产业融合,围绕旅游强县,休闲南丰,打造宗教活动场所亮点工程。

  曾彪在讲话中指出,凡在宗教活动场所现有用地范围内新增建(构)筑物(简称新建)或将建(构)筑物翻新改造(简称改建)及超出宗教活动场所原有用地范围新增建(构)筑物(简称扩建)和异地重建的一切行为必须纳入规范管理,一切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南丰县城乡规划。明确了寺观教堂建设审批程序,要求,今后寺观教堂在新建、改建、扩建和异地重建时,应当有总体规划方案图和施工图并聘请施工监理。自会议之日起,凡寺观教堂未按要求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而擅自进行工程施工的,一律作两违建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