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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接收社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捐赠款物情况公示(三十三)

时间:2020-03-26 01:50 浏览:

  连日来,社会各界通过抚州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等渠道踊跃捐款捐物,为我市防控疫情贡献力量。3月7日12时至8日12时,市本级收到捐款0.2490万元;3月7日18时至8日18时,市本级暂未接收到捐赠物资。现公示如下: 

对社会捐赠的款物,属定向捐赠的,尊重捐赠方意愿;属不定向捐赠的,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具体使用情况,将采取适当方式依法依规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