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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于明年初整体退出

时间:2019-01-27 08:34 浏览:

  10月8日,市政府印发了《抚州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工作。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工作将按照“政府引导、县(区)负责、企业自愿、依法依规、有序平稳”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原则上在2019年1月25日前有序整体退出。

  根据《方案》,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工作将分为全面动员部署、自愿申报退出、联合执法推动、组织实施和验收审查等四个阶段分步实施。同时,为确保如期完成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工作,对于自愿申报退出的企业,县(区)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进行奖补。

  临川区、东乡区、金溪县以及东临新区作为我市烟花爆竹的产地县(区),正结合实际,加紧制定本地的具体办法。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将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绿色安全和谐幸福抚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