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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脱贫攻坚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8-01-26 08:22 浏览:

各乡(镇)、各有关县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县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经研究,决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2017年脱贫攻坚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脱贫攻坚考核有关事项

(一)考评时间:2018年1月1月25日-26日。

(二)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减贫成效、动态管理、脱贫体系、日常工作等内容(详情见附表),其中:

1.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因有些乡(镇)按照省市要求,对个别拟脱贫对象进行了回退,故此项内容都按全部完成计分;

2.扶贫和移民资金拨付率。以县财政提供的数据由县扶贫和移民局打分,考核小组不再考核;

3.年度日常工作情况。由县扶贫和移民局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打分,考核小组不再考核。

(三)考核方式:全县共组织5个考核小组以交叉考核的形式分赴考核乡(镇)开展考核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组  长  黄晶(中田)

        成  员  陈娇(龙安)、冯翔纬(社苹)

        联络员  黄辉

考核乡(镇):日峰镇、德胜镇、潭溪乡

第二组:组  长  戴加相(西城)

        成  员  吴峰(宏村)、付剑(樟溪)

        联络员  李晟

考核乡(镇):龙安镇、中田乡、社苹乡

第三组:组  长  付璐(洵口)

        成  员  付立晴(华山)、杨亦(厚村)

        联络员  过明才

考核乡(镇):西城乡、樟溪乡、宏村镇

第四组:组  长  黄欣鑫(荷源)

        成  员  张兴辉(熊村)、张思雨(湖坊)

        联络员  谢国辉

考核乡(镇):华山镇、厚村乡、洵口镇

第五组:组  长  李丽(德胜)

        成  员  尧欣(潭溪)、范强(日峰)

        联络员  尧文龙

考核乡(镇):湖坊乡、熊村镇、荷源乡

(四)计分方法。年度有贫困村退出任务、搬迁移民、水库移民的乡(镇),考评总分值100分,奖励分值10分,工作不力不实扣分值10分,计算公式为:扶贫攻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得分=各项工作考评得分之和+奖励加分-工作不力不实扣分;“十三五”期间没有贫困村或年度没有退出任务的乡镇,考评总分值91分,奖励分值10分,工作不力不实扣分值10分,计算公式为:扶贫攻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得分=(各项工作考评得分之和+奖励加分-工作不力不实扣分)?(100/91);年度没有搬迁移民或水库移民工作的乡镇,考评总分值90分,奖励分值10分,工作不力不实扣分值10分,计算公式为:扶贫攻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得分=(各项工作考评得分之和+奖励加分-工作不力不实扣分)?(100/90);年度没有贫困村退出任务和搬迁工作任务的乡镇,考评总分值81分,奖励分值10分,工作不力不实扣分值10分,计算公式为:扶贫攻坚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得分=(各项工作考评得分之和+奖励加分-工作不力不实扣分)?(100/81)。

(五)有关要求

1.认真自评。各地要结合日常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实际,对照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同时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由考核小组送至县攻坚办留底备案。

2.积极配合。各地应为考核小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相关、必要的便利条件(如联系被调查人、带路、上网、信息系统查询、打印等),但不得干扰考核组正常工作。

3.结果报送。考核结束后,各考核小组要对考核情况梳理汇总,及时计算出考核乡(镇)所得分值,并于1月29日(下周一)统一报给县攻坚办汇总,报送的考核结果必须要有考核小组组长和成员签字。

二、县直单位、工业园区脱贫攻坚考核有关事项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单位扶贫工作、“连心”小分队驻村帮扶工作、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等三项主要内容(详情见附表)。

(二)考核方式:主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再到各单位考核,其中:“连心”小分队驻村帮扶工作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由帮扶村所在乡(镇)组织考核;单位扶贫工作只需按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县攻坚办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及结果报送要求:各乡(镇)对各单位、工业园区的连心小分队驻村帮扶工作和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考核必须在1月28日前完成,并在签字盖章后将考核表于1月30日(下周二)统一送至县攻坚办汇总;各单位扶贫工作相关佐证材料必须在1月26日(本周五)下午下班前送至县攻坚办。

附件:1.2017年乡(镇)脱贫攻坚考评表

      2.2017年县直单位、工业园区脱贫攻坚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