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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院向司改不力现象“亮剑”

时间:2019-02-01 01:25 浏览:

 (记者杨静)“部分基层院员额检察官配置不够合理,办案团队专业化方向不明确,检察辅助人员配备不科学。”5月15日,江西省检察院根据12个督查组对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督导检查结果,发布问题通报,对推进改革不力的现象旗帜鲜明“亮剑”。

这份通报不留情面,让人感受到浓浓的“辣味”。通报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各地改革举措还不完全到位,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在员额制改革方面,有的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配置不够合理;在新型办案机制方面,部分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未完全按新的大部制运行,部分检察院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落实不到位;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方面,部分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配备不科学,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省检察院近日组织12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各设区市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部分基层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开展为期10天的督导检查,紧盯三大类问题深查实查,包括员额配置、人员分类定岗位、遴选入额把关、未入额检察官政策落实和员额退出机制落实情况;内设机构改革、新型办案团队组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措施等落实情况;工资制度改革、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检察官履职保障、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等制度落实情况等。

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各级检察院将逐条对照通报内容,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和督导检查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并结合实际完善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