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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渝水区:探索乡镇监察试点推动监察全面覆盖

时间:2019-01-16 03:33 浏览:

  为巩固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渝水区大力探索乡镇监察试点工作,通过赋予具备资格的乡镇纪检干部监察的职责和权限,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实现监察全覆盖。

  明晰责任,做到站位高。该区成立乡镇监察试点工作小组,由区委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纪委监委推动落实,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当好“施工队长”,全力保障必要的场所和经费,配置标准化谈话室和信访接待室,确保乡镇监察员队伍专岗专人专职专业。

  确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结合本区实际实行“2+3”模式,即由区监察委向每个乡镇派驻2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监察员和3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监察员助理,共同履行监察职责,目前全区共任命34名监察员和51名监察员助理。各乡镇办对辖区范围内监察对象进行了全面摸排,对3100余名监察对象建立廉政档案,准确掌握了乡镇监察对象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构建制度,做到流程明。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围绕定人员、定场所、定制度、有成效的“三定一有”总目标,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形成了“1+1+X”制度模式,即下发了1个实施方案、制定了1个工作办法和X个配套制度。举办监察员业务培训班,对《监察法》等最新党纪法规和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和解读,扎实推进乡镇监督员履职尽责。

  强化职责,做到任务详。明确乡镇监察员工作职责,即依法对所派驻乡镇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按照区监察委安排开展或参与对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调查,依据职责向区监察委提出政务处分建议、监察建议和问责建议等。探索建立村级监察信息员,将监督的前哨和探头布设到村一级,重点围绕村务公开、扶贫救灾、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