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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房产抵押登记不再收产权证

时间:2019-01-06 01:01 浏览:

    中国江西网讯 皮卫斌、杨姗、全媒体记者胡琴报道:7月11日,记者从宜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经登记中心与多个部门沟通协调,再次优化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自2018年7月5日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将不再收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据悉,今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查验“不动产权证原件”,根据产权证原件在宜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平台调出不动产登记信息表,将不动产登记信息表入档保存以备查询。与此同时,为方便市民查询房产抵押登记情况,宜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通多个抵押登记信息查询渠道,市民可选择自助查询机或人工服务方式查询抵押状态。(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