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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闹官司 法官高效解纠纷

时间:2020-11-26 01:48 浏览:

  “现在,请双方当事人在同意离婚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近日,东乡区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从当事人立案到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再到法院出具调解书,整个过程用时不到两小时,获得当事人好评。

据了解,刘女士与刘先生均是东乡区人,于2004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但因性格不合,二人经常争吵,于2013年起分居。之后,刘先生外出打工,刘女士独自抚养孩子,夫妻感情逐渐破裂。今年刘女士起诉离婚,希望早日结束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因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债务,双方对离婚一事无争议,但对孩子由谁抚养以及抚养费用的问题产生争议。

立案人员了解情况后,将两人引至该院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向两人释明了抚养孩子的法律规定,再根据双方已结婚十六年的事实,动之以情、晓之以礼,劝说二人各退一步。最终,刘先生同意孩子由刘女士抚养,并愿意支付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至孩子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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