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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财政局为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

时间:2020-10-21 00:55 浏览:

  /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李朝亮报道: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日前,资溪县制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14条具体措施》,对于涉及到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积极打好财政系列政策工具的“组合拳”。

  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措施》提出,对承租我县国有资产类经营房产(包括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工业厂房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免收2个月房租(含摊位费)。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措施》提出,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实施技术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向上级部门争取奖补资金;对采购设备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县财政将按采购资金的10%给予资金扶持,每家企业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措施》要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