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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

时间:2019-11-29 01:33 浏览:

  本报讯 (周卿)11月25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建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玉兰、谢祖鹏、段院龙、许爱军、宋东方及秘书长左树青出席。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富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智勇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抚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讨论稿)》《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情况的报告(讨论稿)》,以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法律职务任职议案。

魏建锋指出,饮用水安全是民生之本,保障饮水安全,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水环境质量问题,以“关爱生命健康,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主题,开展了环保抚河行检查采访活动,在肯定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提高对饮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把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