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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公安局加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

时间:2019-10-15 02:25 浏览:

  抚州讯 通讯员詹艳平、官建和报道:夏季来临,天气炎热,为预防中小学生等青少年儿童私自到河塘、水库等地玩耍发生意外事件,金溪县公安局主动作为、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等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预防工作。

  一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会同教育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园,以安全知识及典型溺水事故等案例为宣传教育内容,传授安全常识和溺水自救要领,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同时,印发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监护,共同倡议学生不要独自或结伴到河边、鱼塘、水库游泳玩耍,形成“民警监督、家长监管、学校督促、个人自觉”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常识。

  二是强化排查,消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库、河流、塘堰、游泳池、施工沟坑等易造成溺水事故水域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危险水域管理单位和个人设置防护设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同时,协同有关部门,对辖区游泳场馆等水上娱乐场所的安全规章制度、设施设备、救生器材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场馆工作人员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加强巡查,全面守护。联合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库、河流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中小学生等青少年儿童下水玩耍,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同时,向群众打招呼,举事例、讲自救等办法,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学生、儿童监护人的安全和责任意识。

  四是未雨绸缪,完善预案。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针对性的摸拟演练,提前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准备工作,配备救生衣、绳索等救援设备,确保在接到警情后,及时赶到现场,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将伤害降到最低。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溺水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