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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州市东乡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申请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9-01-13 02:18 浏览:

关于抚州东乡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申请报告的批复

 

中国共产党抚州市东乡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部: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抚州市东乡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项目招标事项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区招管办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抚州市东乡区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7000万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保证金800000元。

三、请按批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