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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代办服务 工作制度
时间:2018-08-31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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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代办服务
工作制度
一、代办机构人员情况:代办领导柳逢阳,固定代办人员江河。
二、首问负责制。属服务点职责权限范围内,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第一接待人一包到底,即收即办。
三、限时办结制。需经上级审批、领导审定、现场勘查,当场不能办结的申请事项,应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承诺制。对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措施保障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服务代办制。免费为群众提供村级事务代办业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外,不得收取办事群众的其他任何费用。
六、干部接待制。代办领导及经办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点接待服务对象。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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