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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1号令发布

时间:2021-06-25 01:09 浏览:

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0号),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两个严禁”: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两个一律”: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饶返饶人员一律实行健康监测观察、对从境外国外来饶返饶人员一律实行跟踪闭环管理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举措。

二、请广大市民务必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防护措施,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封闭场所,进入重点场所和公共场合,必须规范佩带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验健康码。倡导非必要不出行,非必需不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组)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上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