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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19条举措 加快培养技能人才"赣军"

时间:2020-10-22 01:07 浏览:

获中华技能大奖 江西奖你100万 记者昨日获悉,江西省出台了《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19条举措,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激发技能人才发展活力等方面,加快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赣军”,重塑“江西制造”辉煌。到2025年,全省从事技能工作的劳动者达到100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40%以上;技工院校年培养技能人才达到30万人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总规模达到600万人次以上;技能人才省内就业比例达到50%以上;技工院校毕业生省内就业比例达到60%以上。

关键词:技工教育

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所技师学院

据介绍,江西将把技工院校布局纳入人口50万以上、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县(市、区)区域发展、产业发展、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所技师学院。在全省打造一批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竞赛集训、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孵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建设1-2家国家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

依托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技工教育,举办技工院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办技工院校同等政策待遇。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直接或参与技工院校办学的,可按照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社会力量兴办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按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技工院校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招聘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特设岗位

在省内师范类高等院校开设针对技工教育的师资培养专业,定向培养技工院校教师。将技师学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到33%,其他技工院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到26%。技工院校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时,岗位条件可设置为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大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可按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相关岗位任教;属于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时,在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情况下,可按规定申请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关键词:激发发展活力

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可获补贴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广线上培训与线下实训相结合的新模式,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参照职业培训机构标准条件设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以赛代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按规定给予技能竞赛培训补贴。建立行业企业冠名、赞助技能竞赛机制,推动技能竞赛良性发展。加强技能竞赛统筹,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能竞赛由教育部门统筹开展,行业企业、技工院校及其他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开展,推动形成各级各类竞赛相互融通,各部门、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在全省开展“百师千徒”培养行动

开展“百师千徒”培养行动,在全省选择100名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带徒传技、技能传承作用,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各设区市每年至少组织100名高技能人才免费研修。

支持各地依靠各类园区,整合创建技能人才创业园,对符合入驻条件的创业实体享受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同等政策待遇。对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同等政策待遇。鼓励企业、技工院校、职业技术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双师型”教师工作室等开展技能创新,统筹安排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关键词:重点技能项目

省内校企合作培养技工 给予一次性补助

从2020年起,围绕全省“2+6+N”产业,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一批“高精尖缺”专业,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层次和水平,吸引更多新成长劳动力学技能,实现技能就业。

大力支持技工院校与省内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根据企业需求确定培养方向,引导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在省内就业。对与省内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约定为其输送全日制毕业生且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技工院校,按照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生6000元/人、全日制高级工班10000元/人、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1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技工院校一次性技工培养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安排。

通过“金蓝领入赣计划”,每年从国内外聘请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世界技能大赛专家组成员到我省就业。每年选派100名高技能人才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技能交流活动,各设区市每年至少组织100名高技能人才赴国(境)外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在申报“远航工程”中给予政策倾斜。

关键词:优化成长环境

高技能领军人才与高层次人才享同等待遇

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比照认定制度。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生比照中专学历、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比照大专学历、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比照应用型本科学历,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企业人力资源招聘及工资薪酬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除外)。高技能领军人才比照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休疗养和体检制度,高技能领军人才在省内景点按规定享受门票免费政策。

扩大技能人才在表彰奖励活动中的比例,在省级及以下政府特殊津贴评选获得者中,技能人才比例应不低于15%。对省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人员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可按规定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