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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两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时间:2020-09-29 01:06 浏览:

  本报讯 记者孔臻报道: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法制建设,加强信江、饶河流域(以下简称“两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近日,省高院批准我市在鄱阳、弋阳两地设立信江、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6月2日,信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和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两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是全省重要的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审判机构,集中管辖涉两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整合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探索两河流域涉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为两河流域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根据规划,信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审理涉信江(含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铅山县、弋阳县辖区内)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刑附民公益诉讼一审案件;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审理涉饶河(含婺源县、德兴市、万年县、鄱阳县辖区内)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刑附民公益诉讼一审案件。

  两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的建立,对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