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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河长制带来河长治 ——全市生态文明宣传月系列报道之四

时间:2020-09-04 01:18 浏览:

广丰区丰溪河黄家淤段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市河长办提供      本报记者 万明     我市自2015年起实施“河长制”,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进一步擦亮了我市水资源丰沛、水环境优良的绿色生态名片。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长制实施以来,全市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共设立各级河(湖)长3875名,其中市级河(湖)长9名、县级河(湖)长134名、乡级河长1635名、村级河长2097名,配备河湖管护、保洁人员2万余名,形成“纵向到底、横向道边、协调有力、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市各级河长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坚持开展巡河督导,推动突出问题整改。2019年,全市市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8次,县级河(湖)长累计巡河452次,带动乡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5696次。通过各级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层层传导河湖管护责任,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改,切实维护河湖生态环境。河长制的实施,使我市水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在修复水生态问题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效,真正为水域居民带来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使河湖管理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河湖水资源环境、水生态质量显著提升。截至2019年底,全市河流断面达标率为99.36%;鄱阳湖(上饶湖区)没有出现劣Ⅴ类水体情况,且其主要污染因子总磷同比下降了16.8%。     我市坚持江湖同治、水岸共治,从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以及水域采砂等5个方面排查问题236个,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治时限,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截止去年底,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已完成全部整改,鄱阳湖流域居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我市还以流域整体规划为先导,以产业转型为路径,综合水利、交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工信、文旅等监管手段和工程措施,统筹打造生态鄱阳湖,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的综合治理和保护。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投资50亿元,在20条河流(河段)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广信区槠溪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广丰区丰溪河黄家淤段、玉山县金沙溪城区段、横峰县岑港河县城段、万年县珠溪河城区段、信州区信江“呼叫城”段等一批显山露水、治山理水的示范点打造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我市积极推动基层领导干部履行巡河督导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倡导沿河湖周边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形成全民参与保护河湖环境的良好氛围;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行政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开展“四乱”等河湖问题整治;加快推动河湖划界工作,明确河湖保护管理范围,建立河湖保护范围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综合流域内山水林田湖草等各项要素,统筹安排水利、交通、生态、农业等项目,推动秀美乡村建设,推广现代农业、休闲农业,将水生态、环保理念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