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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因保修问题起纠纷 民警及时调解息干戈

时间:2019-03-12 02:01 浏览:

  抚州讯 通讯员进 海报道:日前,金溪县公安局黄通派出所民警调解一起因购买使用电动车引发的人身赔偿纠纷。

  家住江金溪县黄通乡的葛某2015年7月初在经营电动车的李某处购买了一辆电动车。7月28日上午,葛某骑车外出办事时,发现电动车的变速带断裂,便推着电动车到李某店前,指责李某卖的电动车质量不过关,要求李某赔偿。李某在查看了销售记录后,指出葛某购买的电动车刚好过了为期三年的保修期,车辆损坏已不属于当时承诺的赔偿范围,拒绝赔偿。葛某却一再坚持购车未满三年,说李某在销售记录上做了手脚,要李某赔偿。在李某一再拒绝的情形下,葛某突然上前扭住李某而引发双方打斗。双方在被旁人劝开后各自到乡卫生院治疗,葛某花去了医疗费600元。7月29日,葛某到该县公安局黄通派出所报案,要求打人者李某赔偿医疗费和赔偿电动车。

  接警后,民警立即将李某传至派出所调查。在查看了销售记录和查明事实后,民警当即对葛某无理索赔在遭拒后动手打人的过错行为予以严厉批评。在民警的耐心教育后,葛某认识到责任在于自己,表示自愿放弃赔偿诉求,才使该起因电动车损坏引发的打架事件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