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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崇仁水、宝塘水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2年)(修编稿)》的批复
时间:2019-08-1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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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府办字〔2019〕36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崇仁水、宝塘水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2年)(修编稿)》的批复
县水利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水、宝塘水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2年)>的请示》收悉。鉴于原《崇仁水、宝塘水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2年)》存在不合理的因素,为更好地满足全县砂石市场供应需求,根据2019年5月7日县河道采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崇仁水、宝塘水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2年)(修编稿)》有关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崇仁水、宝塘水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2年)(修编稿)》(以下简称《规划》)。
2.同意《规划》划定的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的原则和规划成果:划定崇仁水河段规划可采区9个,总面积2.6平方公里,年度控制采砂量203.46万吨;规划设置1个保留区,保留区面积0.027平方公里。宝塘水河段规划可采区3个,总面积0.46平方公里,年度控制采砂量28.47万吨;规划设置3个保留区,保留区面积合计0.396平方公里。
此复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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