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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戴华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9-02-2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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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府字〔2019〕3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戴华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戴华寨、吴 柯同志任崇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游荣荣同志任崇仁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崇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江国华同志任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正孙同志任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黄 琴同志(女)任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柯志聃同志任崇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陈卫民同志任崇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开武同志任崇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崇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天明、罗福良同志任崇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黎子江同志任崇仁县商务局副局长;
曾国玉(女)、李斌标、刘 恺同志任崇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黄海燕同志(女)任崇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其崇仁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友良、黄光荣同志任崇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邹志林同志任崇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文春、丁旭华同志任崇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玮同志任崇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崇仁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章高泉同志任崇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章前昌同志任崇仁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 龙同志任崇仁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崇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尧建平同志任崇仁县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饶员田同志任崇仁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陈胜孙同志任崇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
吴鹏程同志任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崇仁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东平同志任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崇仁县人民政府招商局副局长、崇仁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 治同志任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剑霞同志(女)任崇仁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崇仁县对外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周天云同志任崇仁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崇仁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张良春同志任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崇仁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曾东光同志任崇仁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崇仁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建明同志任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免去其崇仁县物资局局长职务;
邱毓秀同志(女)任崇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宁金平同志任崇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崇仁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余良同志任崇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免去:
袁 冬同志(女)的崇仁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主任、崇仁县人民政府招商局局长职务;
胡亮华同志的崇仁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爱胜同志的崇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邱伟东同志的的崇仁县扶贫和移民局局长职务;
罗小梁同志的崇仁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陈长清同志的崇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小华同志的崇仁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剑平同志的崇仁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务;
黎少华同志的崇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建民同志的崇仁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蒙海鸣同志(女)的崇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邹 军同志的崇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职务。
以上涉及县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崇仁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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