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30日决定任命: 许 鹏同志为崇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姜 苗同志为崇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