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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福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8-01-17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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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府字〔2018〕3号
崇仁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福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罗福良同志任崇仁县农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崇仁县植保植检局局长职务;
刘建军同志任崇仁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宁才成同志任崇仁县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崇仁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费青山同志(女)任崇仁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黄志红同志(女)任崇仁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免去其崇仁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和平同志任崇仁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文明同志任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罗 明同志任崇仁县餐饮服务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新琴同志(女)任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
黄春华同志任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尧正根同志任崇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免去:
邓爱明同志的崇仁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 薇同志(女)的崇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方光辉同志的崇仁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 瑾同志的崇仁县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崇仁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
县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驻县各单位。
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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